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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继山东后,宅基地改革已中止?国家定调:9月起,继续稳慎推进

    信息发布者:穆庄村网通
    2020-09-10 07:59:45   转载
    继山东后,宅基地改革已中止?国家定调:9月起,继续稳慎推进设计师在淄博1天前
    关于农村宅基地改革,近期对农民影响最大的,无疑是此前山东大规模举行的合村并镇。因此,很多农民也开始对宅基地改革抱有偏见,一时之间,农民对宅基地改革的抵触情绪大幅度提升。
    有农民疑问,目前山东地区合村并镇的戛然而止,是不是意味着宅基地改革已中止?实际上并不是。近日,农业农村部在回复相关建议的文件中,明确定调:将继续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。也就是说,9月起,下一轮农村宅基地改革,将按计划进行。
    实际上,山东宅基地改革的备受争议,最主要是由于规模过于庞大且后续保障不足。不过,农村现在的发展必须依托宅基地改革,从农民自身来说,宅基地改革会加强农民的用益物权,让宅基地和住房成为农民的资产;从农村发展来说,建设指标的投入,才使得有志于创业的农民或村集体,拥有合法的建设权限。
    值得一提的是,近期,相关部门对农村宅基地改革制度,进行了进一步完善。相关的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这3方面。
    第一,继“三权分置”后,农村宅基地的经营权被进一步承认和放开。此前农村宅基地的“三权分置”,是将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、使用权和资格权,单独分开并逐一确认。但是现实当中,由于很多农民长时间都需要外出打工,经常会出现宅基地被邻居或亲戚侵占的情况。与此同时,留守在农村的妇女、老人和小孩,由于劳动能力的限制,经常缺少现金流入。
    其实,这两种情况,都可以通过宅基地经营权的进一步承认和放开来解决。因为宅基地经营权一旦进一步放开,农民个人或者村集体就可以利用村子里的宅基地,发展民宿经济和乡村休闲产业。这样不仅可以使闲置的宅基地得到充分利用,同时还能给留守在农村,因年岁过大或无力离家的农民,增加一个收入渠道。
    第二,赋予农民住房财产权。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,农村的住房归农民个人所有,是毋庸置疑的农民个人财产;而对于农村的宅基地,农民只拥有使用权和资格权。而在这次宅基地改革的调整中,国家将赋予农民住房财产权,并在积极试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财产化。如此一来,未来农村住房和宅基地使用权的财产化,将会使其真正成为农民的不动产,竟然可以用其进行财产抵押,向银行贷款。这对于想要返乡创业的农民来说,无疑提供了一项经济支撑。
    第三,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节余指标,将向农村贫困地区转移。实际上,农村之所以经济发展落后,就是因为缺乏产业支撑,而产业要想立足于农村,就必须依托足够的建设用地指标。因此,这一改动会使得农村拥有越来越多的建设用地指标,从而成为“将设施农业纳入农业内部结构,允许占用一般耕地”政策之后,又一大有利于农村产业布局的政策调整,让农民或村集体有机会搞产业赚钱。
    基于以上的农村宅基地改革制度的调整,2类农民将直接获益。
    ⑴居住条件恶劣,发展基础不足地区的农民。其实对于这部分农民而言,要想改善目前的处境,就必须搬离原住址,而这部分农民自身并没有这个能力。因此宅基地制度改革下,农民宅基地的资格权,即农民有资格享有安全舒适的宅基地,就显得非常重要。联系到实际,国家组织的“宜地搬迁”就是最直接的证明。
    ⑵急需缓解居住压力,却未能成功申请宅基地的农民。目前,很多农民都存在居住压力过大的情况,先要通过申请新的宅基地来解决这一问题,但碍于很多农村的空闲宅基地数量有限,因此未能成功申请到。而宅基地制度改革下,国家会通过鼓励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、整理闲置散乱宅基地的方式,将腾退出的宅基地优先用于农民居住。
    总体而言,宅基地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获得资源的充分和有效利用,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。所以笔者觉得,首先宅基地改革不要再集中于大拆大建,还是应因地制宜;其次,要监督和控制社会资本的投入力度,让腾退出的宅基地,优先用于农民居住和产业建设。此网页由一点资讯提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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